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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调研公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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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我院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就医患者生命及财产安全,我院拟对医疗责任险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

  二、调研内容

序号条款类别具体需求说明
1投保主体医院作为投保人,为本院及依法需要投保的全体医务人员投保。
2保险责任覆盖在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及承保区域内,因执业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医疗损害补偿金/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若适用)等。
3赔偿限额每人赔偿限额: 每人每次不超过人民币 10万元。
全年累计赔偿限额: 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4追溯期要求提供至少3年的追溯期保障,以覆盖保单生效前发生、但在保险期内首次提出的索赔。
5承保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
6扩展条款强烈建议承保以下扩展责任(需明确说明是否承保及限额):
- 医务人员遭受人身伤害责任附加险
- 场所责任险(涵盖患者及家属在院内非医疗行为导致的意外)
- 外请医师会诊责任
- 医务人员延伸保障(24小时个人责)
- 紧急救护责任
- 错误、遗漏责任(保障因疏忽未能及时投保的医务人员)
7理赔服务理赔流程清晰、高效,索赔单证齐全后,应在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如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8风险服务提供年度风险分析报告,帮助我院识别和防范风险。
9报价要求需提供清晰的保险费计算依据(如床位数、医务人员数、门诊量、手术量、专科风险系数、往年赔付情况等),并分项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包括保险经纪公司)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保险监管部门颁发《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 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调研资料要求

  1、公司有效的证照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医疗责任险项目市场调研报价表(需明确各项报价明细)。

  4、医疗责任险承保方案,需明确不同途径解决纠纷的赔偿限额,如通过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调解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不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途径解决的不同赔偿限额;保费核算标准。

  5、医疗责任险保险条款。

  6、医院方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供的理赔材料清单。

  7、业绩证明(如有,提供其他医院医疗责任险合约材料)。

  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tcyyyw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 + 公司名称。

  五、调研截止时间

  [具体截止日期及时间 2025 年9月26日 17:00]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调研仅面向市场广泛征集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以便医院优化项目需求、确保可行性。调研中提供的项目需求并非最终采购需求标准,也并非本项目后续开展采购工作的最终文件。2、本次调研仅作为参考,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

  3、如需了解其他未尽资料和问题,请与联系人沟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冠良

  联系电话:[13821327818](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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